2008年11月27日 星期四

為什麼外圓內方?

圓是摩擦系數最小的一種形狀。三角形,四邊形,多邊多變形,在運動的時候都容易引起摩擦。摩擦就帶來耗損,造成關係緊張,嚴重的話,就是你死我活。而為了避免摩擦,不敢說不好聽的話,不敢說客觀的話,不敢說符合人類較高的倫理預原則的話,都不是真正的圓,而是鄉愿。今天已經很少人用“鄉愿”這個名詞了,更多人用 politically correct 來輕描淡寫沒有原則的言行。

我檢驗自己言行的標準就是內方。心中的一把尺就是我的“方”。我可以有同理心,不要盡找與人小小的不同之處作為話題,但真理就是真理,真理不容扭曲。真理就是我的“方”。

這個BLOG想和大家探討的是如何看我們今天所面臨的各種實際問題。我希望我自己盡可能保持外圓內方的原則。如果我自己也違反了這個原則,請讀者諸君,不吝指教。

第一個問題是:我怎麼看加州的八號提案 Prop 8?

有人說那是別人家的私事,與你何干?兩個同性結婚礙著你了嗎?按照民主的原則,只要別人所做的事沒有造成你的不方便,或損害你的利益,你就不要管。

但是,我們禁止娼妓行為,難道那一男一女礙著你們了?我有一次被“點召”參加地方法院的陪審團甄選。被告是一個在社區行娼被警察逮個正著的妓女。此案結果如何,我不知道,因為我沒被選上作陪審員。但是陪審團侯選人員的意見可真夠瞧的。有一個人說,那是他們兩人之間的事,與警察何干?豈不知警察是照章辦事的單位。要追究的應該是我們為什麼有這樣的法律-不許娼妓在社區提供性服務?

看樣子,問題是出在有些事我們認為礙著善良百姓-妨礙社區善良風氣,有些事我們不認為是如此,雖然他們的本質很像。性難道不是人的天生需要?為什麼我們不能接受在社區靜悄悄的娼妓行為,反而愿意接受公然向傳統婚姻挑戰的同性戀婚姻?

歸根究底,一個更高的倫理準則被混淆了。這個倫理準則就是順乎自然,呵護自然。合乎自然的就是好,不合自然的就是不好。人類的社會要順乎自然,否則將來必有大患。

誰來決定什麼是合乎自然呢?是人的智慧嗎?我看不是,還是多想一想老天吧!

1 則留言:

Sweet Caroline 提到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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